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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7339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4-01-02
标题 消费问题
内容 我在**街****美家店做美甲,做之前老板说价格是一百多,结果做完了接近三百块钱,一问才知道一百多是按办卡的价格说的,为什么一开始不说明真实的价格呢?非要等消费者开始做了的时候再说呢?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?
回复人 市场监管局 回复日期 2024-01-05
答复内容

  经调查,商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结算前,已告知消费者消费事项,提供了经营资质,服务项目均已明码标价,未发现涉嫌主观故意、误导消费者的行为,执法人员已告诫商家诚信经营。